國務院批覆同意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 明確到2030年防控目標
國務院近日就《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(2026至2030年)》作出批覆,原則同意該行動計劃並請認真組織實施。這份以國函〔2026〕105號發出的批覆於10月8日對外公開發布。
原則同意行動計劃
批覆指出,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送的《關於報送〈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(2026至2030年)(送審稿)〉的請示》收悉。經研究,原則同意《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(2026至2030年)》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明確到2030年防控目標
批覆強調,行動計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,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實行預防為主、防治結合的方針,以基層為重點,推進關口前移、早期干預,強化全人羣、全生命週期殘疾預防理念。通過實施殘疾預防科普行動、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源頭防控行動、疾病致殘全鏈條防控行動、傷害致殘重點領域防控行動、康復服務提升行動、殘疾預防賦能提質增效行動等舉措,到2030年,殘疾預防政策體系和防控網絡更加完善,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顯著增強,重點領域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控制,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。
要求各地納入十五五規劃統籌推進
批覆要求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把殘疾預防工作作為本地區「十五五」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任務,加強組織領導,明確責任分工,細化落實舉措,確保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。鼓勵各地發揮比較優勢、各展所長,因地制宜創新殘疾預防工作措施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,強化協調配合,加強工作指導,細化具體支持措施,及時研究解決行動計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。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加強統籌協調,強化對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和評估,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向黨中央、國務院請示報告。(府右新聞記者宗媛)